为进一步完善蹦床项目的国家队运动员选拔制度,使蹦床项目国家队的选拔工作更加规范、公开和透明,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和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对国家蹦床队运动员选拔办法进行了修订。今后每年度将公布一次国家蹦床队运动员名单。
依据前两个年度的国际、国内重要赛事的成绩选拔国家蹦床队运动员。候选运动员须在近两年中没有违反过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规定。
(一)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青奥会、全国系列赛作为国家蹦床队运动员选拔积分赛。
(二)优选每次个人比赛中预赛或决赛的最好名次计算积分。
(三)优选两年中三个比赛的最好名次计算积分。
(四)在近两年的奥运会、世锦赛上获得个人、双人同步决赛前三名的运动员自动入选国家队。
取得国家蹦床队运动员称号后:
(一)获得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颁发的该年度国家蹦床队运动员证书;
(二)运动员享受该年度国家蹦床队服装待遇;
(三)运动员有资格代表中国队参加国际成年赛事。
(四)年度国家蹦床队运动员如在当年发生退役等变动,则自当日起不再享受国家蹦床队运动员的待遇。
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自2016年起,在前一年的12月15日之前公示国家蹦床队的男、女各12名运动员名单,每年1月1日正式公布国家蹦床队名单。
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