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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决赛参赛资格进行公示的通知

2013-06-26 22:29:00    中国体操协会

  体操字〔2013〕151号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蹦床、艺术体操项目关于

  对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决赛参赛资格

  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参赛单位:

  为做好第十二届全运会的决赛工作,净化全运会赛场,坚决打击在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弄虚作假行为,最大程度地消除赛风赛纪问题的隐患,保证全运会决赛的公平,根据体竞字[2013]78号文件要求,蹦床、艺术体操项目对各单位获得全运会席位及参加全运会决赛运动员资格进行公示。现将此次公示工作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公示名单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预赛获得的参赛资格于6月26日前将拟参加全运会蹦床、艺术体操决赛运动员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如不能确定决赛最终名单,可报有可能决赛的运动员大名单,正式报名运动员将在大名单中产生。

      二、公示的范围

     (一)获得全运会席位的运动员名单

      (二)各单位有可能参加决赛的运动员名单

      三、公示时间

      2013年7月1日至7月15日

  四、公示工作的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运动员公示工作,认真落实总局关于严格审查全运会运动员参赛资格的要求,根据蹦床、艺术体操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预赛所获得资格,做好全运会决赛的参赛资格核查工作,未经公示的运动员不得参加全运会的决赛。

      (一)本次公示要求进行实名书面举报,并要有事实依据,对于非实名且无事实依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二)在接到举报后,中心将在第一时间依据总局运动员注册、全运会参赛资格以及全运会的规程规则的有关依据,对被举报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三)对于查实的资格问题,中心将严格按照总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被查实并取消决赛资格后,空缺的决赛资格由总局体操中心按照规程、规则进行增补。对于增补进入决赛的运动员要按照此程序进行再次公示。

  五、本次公示期截止后的举报,不再受理。

  六、根据总局体竞字[2013]54号文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全运会决赛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第十二届全运会决赛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报名。在预赛结束后即可进行决赛报名,报名截止时间统一为7月31日。

  艺术体操项目联系人:张莹

  电话:010-87182286  传真:010-67158729

  蹦床项目联系人:贾伍华

  电话、传真:010-87182230 

  附件:十二运会蹦床决赛运动员参赛资格公示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13年6月21日

责任编辑: 康少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