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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操中心关于授权成立全国街舞执行委员会的函

2014-04-28 17:28:00    中国健美操协会

  附件一: 

  全国街舞执行委员会组织机构成员

  主 任: 罗超毅 缪仲一

  副主任: 王淑兰 王佑平

  秘书长: 李知明

  执行秘书长: 邬明君

  附件二: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全国街舞执行委员会章程

  二Ο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第一章 总 则

  一、本团体的全称:全国街舞执行委员会(CSDA)

  二、本团体的性质:全国街舞执行委员会(CSDA)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的大力支持下,联合全国街舞行业的优秀企业代表和优秀专业人才以及新媒体自愿组成,机构的发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

  三、本团体的性质宗旨:为了让街舞在中国健康,持续的发展,满足广大人群的健身、观赏及休闲娱乐要求。

  四、本团体接受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工作范围

  一、街舞专业教练员的培训及评定;

  二、街舞专业裁判员的培训及评定;

  三、大众街舞普及推广;

  四、街舞专业赛事的策划执行;

  五、街舞大众赛事的策划执行;

  六、街舞教材的编写与街舞文化的学术研究;

  七、组织两岸街舞文化交流活动;

  八、组织国际街舞文化交流活动;

  九、组织街舞艺术展演活动;

  十、组织街舞文化跨界交流活动。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一节 秘书处工作职责

  全国街舞执行委员会秘书处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对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负责。秘书处应配置必要的机构人员开展工作,定期并及时向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汇报工作。

  一、秘书处部门职责

  (一)遵循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委员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街舞行业经验交流活动,对本行业内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三)对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四)完成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下派的任务;

  (五)负责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催办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六)对委员会全年工作做年终总结报告,制定次年年度计划方案,及时上报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七)检查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秘书长工作职责

  (一)遵循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政策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贯彻上级会议精神,随时检查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落实情况;

  (二)主持秘书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三)对以委员会名义下发的决定、通报、规章制度、计划,经上级领导同意后进行签发;

  (四)对执行秘书长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五)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各类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定期组织召开秘书处工作例会;

  (六)制定秘书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聘用、解聘流程和补贴标准。

  三、执行秘书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计划的实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受秘书长的委托,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加强对外联系;

  (三)协助秘书长制定工作计划,对委员会的发文核稿;

  (四)组织筹备各类工作会议,催办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五)负责对外的接洽工作;

  (六)完成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交办的临时事项。

  第二节 秘书处下属的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联络部

  负责联络全国街舞活动执行机构,收集人员资料。

  二、培训部

  负责开发街舞课程体系,培训师资队伍,推广各种培训活动。

  三、赛事部

  负责活动赛事的策划执行。

  四、咨询中心

  负责为街舞行业机构和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五、办公室

  (一)负责委员会文件的收发登记,重要公文的起草,文件的传阅,人事、文档资料的管理;

  (二)负责公文运转、对外接洽、部门关系协调;

  (三)负责内部局域网以及办公设施设备的管理。

  第三节 秘书处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

  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秘书处工作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各部门工作会议每周召开一次。

  二、会议内容

  (一)贯彻上级会议精神;

  (二)讨论研究阶段性工作计划;

  (三)检查各项工作执行情况。

  三、参加人员

  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执行秘书长参加;秘书处工作会议由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部门工作会议由各部门成员参加。

  四、会议纪要

  各级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应有专人记录并及时归档;

  第四节 文件处理和归档立卷制度

  为加强委员会的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的种类

  (一)报送给上级部门的文件;

  (二)以委员会名义安排和部署工作文件;

  (三)以委员会名义印发的其它文件。

  二、行文规则

  (一)文件处理

  委员会向上级单位报送的请示、报告、以及向下属单位印发的通知,要以委员会名义上报、下发;

  (二)文件登记

  文件登记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编号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时间、编号、标题、发放份数。

  (三)列入必须登记的文件

  1.上级机关文件;

  2.其它单位商洽工作需要答复的来函;

  3.以委员会或秘书处名义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

  4.具有本会机密性质的文件。

  (四)文件的审批

  凡以委员会或秘书处名义发出的文件、工作计划、总结、以及规章制度等均由执行秘书长收集整理,经秘书长审核后报送上级领导审批。

  三、公文的打印与核对

  需打印的文件、便函均由执行秘书长统一安排,由核稿人员负责校对,判定无误后方可发出。

  四、公文立卷

  (一)公文立卷要分类准确,根据公文特征进行归档立卷,有利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二)凡以委员会名义发出的各类请示、报告等文件,应在有关单位批复或文件办理结束后,及时将公文归档;

  (三)按文件归档、立卷的有关规定,修改文件或签批文件应使用钢笔或毛笔,不得在左侧装订线处签批或修改公文。

  五、公文保密

  (一)文件制发

  1.文件制发前要认真登记、编号、核定份数;

  2.在接稿、打字、核对、印刷等工作程序中要严格把关,对密级文件要严禁多印;

  3.发文要登记,文件发出前要逐件核对,严防错发、漏发。

  (二)文件管理

  1.严格控制文件传阅范围,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

  2.凡各种会议纪要文件,应及时归档管理。

  (三)文件销毁

  1.销毁文件、资料、内部刊物要按规定编制销毁清册,履行批准手续后,再行销毁;

  2.实行两人监销制,销毁前必须认真清点销毁清册,防止误销或漏销。

  六、印章、介绍信管理

  (一)委员会的印章、介绍信,由秘书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不得使用空白介绍信;

  (三)印信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制度,严格把关,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

  (四)委员会印章只能用于街舞赛事培训相关活动,不能用于商业活动的合同、协议的签订。

  第五节 制度的完善及修改

  制度如有不完善之处,由上级领导商讨、斟酌再修改。 

 

 

 

责任编辑: 康少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