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艺术体操集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4年5月10-14日
地点:四川南充
二、竞赛项目
成年集体项目:10棒、3球2带
少年集体项目:5圈、10棒
少年集体个人项目:球、带(二级规定)
四、参赛办法
(一)参赛年龄
成年: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少年: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注:集体项目19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可自行选择参加成年或少年中一个组别的比赛。
(二)参加人数
每单位各项可报1个队,成年集体和少年集体运动员各5-6人(候补运动员必须参赛一项)。凡参加成年和少年项目的单位,可报教练员2人,领队、舞蹈教练、乐师和医生各1人。只参加成年或少年项目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员、舞蹈教练、乐师和医生各1人。
(三)报名表提交后,一律不得更换运动员及其竞赛项目。如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凭医院证明在报到前办理运动员的更换手续,报到后,一律不得更换。
(四)凡不参加此赛事的集体队,不允许参加2014年全国锦标赛。
五、竞赛办法
成年和少年均进行第一、二、三种比赛。第一种比赛为团体总分赛,第一种比赛是第二种和第三种比赛的资格赛,第二种比赛为全能赛,第三种比赛为单项决赛。
(一)团体总分赛(第一种比赛)
成年:每队完成两套不同动作。
少年:每队完成2套不同动作和2项个人项目10套动作。
(二)全能赛(第二种比赛)
成年:取第一种比赛2套不同动作得分相加前八名的队参加全能赛,若第八名成绩并列,则全部进入全能赛。参加全能赛的队应完成2套不同动作。
少年:取第一种比赛2套不同动作和2项个人项目10套动作得分相加前八名的队参加全能赛,若第八名成绩并列,则全部进入全能赛。参加全能赛的队应完成2套不同动作。
(三)单项决赛(第三种比赛)
成年和少年均取第一种比赛中各单项前八名的队参加该项决赛,若第八名成绩并列,则全部进入决赛。
(四)比赛设表演项目,每队准备一个艺术性强、形式新颖的节目(人数不少于5人)。凡无表演节目的单位将从团体总分或全能中扣除0.50分。
(五)比赛执行国际体操联合会颁发的《2013-2016年国际艺术体操评分规则》。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总分
以第一种比赛中成年和少年4套集体动作以及少年2项个人项目10套动作的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二)全能
成年和少年均以全能赛中2套不同动作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各录取前八名。
(三)单项
成年和少年均以单项决赛成绩决定名次,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各录取前八名。
(四)对于本次比赛中达到运动员等级标准的参赛者,可申请授予相应的运动员等级称号,等级标准遵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3)177号]执行。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六)设“成套动作编排奖”、“创新奖”、“艺术表现奖”和“表演节目优胜奖”,评选办法另定。
七、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员的选派办法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于赛前一个月(以邮戳日期为准)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保险:凡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随报名单将保险证明复印件一同寄至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否则将不接受报名。
(三)报到:各运动队按补充通知要求报到。裁判员报到时须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及裁判服,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不予安排裁判工作,经费自理。
(四)报到时将运动员参赛的成套动作难度表和成套动作音乐CD盘交大会,逾期未交者将按规则要求执行,取消比赛资格,费用自理。
(五)表演节目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节目名称、内容、人数、时间,并在报到时上交表演节目的CD盘。
九、其它
参赛队伍冠名和队服广告宣传的有关问题,参照《关于中国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比赛参赛队伍冠名和队服广告宣传有关的通知》[体操字(1999)237号]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