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体操评分规则 1950年贾玉瑞依据日文版《规则大全》编写的中国第1本《器械体操规则》。1953年前苏联体操队来华访问,带来了现代竞技体操运动,金永延、林伯榕、陈宝义根据国际体操规则,编写了我国第一本现代体操规则——1954年版《体操规则》。以后又经修改,于1955~1958年每年出版1本体操规则。这几本规则以当时通行的国际规则为蓝本,结合了我国实际情况,在难度要求方面较国际规则稍低,1957年以后逐渐与国际规则持平。从1971年开始我国竞赛采用1968年版本国际体操评分规则,此后一直同国际体联规则相同,但根据实际情况,又附有一些国内比赛使用的特定规则,以保证更好的促进我国体操运动的发展。有的国内规定后来被国际体联修改规则时所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