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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青少年艺术体操锦标赛暨全国青少年艺术体操U系列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8-03-22 11:10:00    日博最新网址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8月6日—16日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

  二、参加人员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三、竞赛项目和参赛年龄

  (一)少年组(U系列):

  A组个人项目:徒手、绳、圈、球、棒、带(一级自选)

  A组(U15)参赛年龄:2003年 1月 1日—2004年 12月 31日出生者

  B组个人项目:徒手、绳、圈、球、棒、带(一级规定)

  B组(U13)参赛年龄:2005年 1月 1日—2006年 12月 31日出生者

  C组个人项目:徒手、绳、球、带(二级规定)

  C组(U11)参赛年龄:2007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者

  A组集体项目:5棒、5绳(一级自选)

  A组(U15)参赛年龄:2003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者

  (二)青少年组:

  A组个人项目(高中、大学组):圈、棒、纱巾球(一级规定)

  B组个人项目(初中组):圈、棒、纱巾球(一级规定)

  C组个人项目(小学组):圈、棒、纱巾球(一级规定)

  集体项目:A组(高中、大学组):3球2绳(一级规定)

  B组(初中组):3球2绳(一级规定)

  C组(小学):3球2绳(一级规定)

  四、参赛办法

  (一)通等级规定

  1.个人:已获得一级以上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在有效期内计全能成绩,但不占通等级名额;

  2.集体:获得一级以上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在集体项目中允许最多2名运动员参赛。

  3.集体项目三名以上(含三名)运动员曾获得一级以上等级称号,可以参加比赛,只记全能成绩,但不占通等级名额。

  (二)参加人数

  少年组(U系列):每单位各项可报 2个队。每队可报 A组(U15)运动员 3-4名,B组(U13)运动员 3-4名,C组(U11)运动员 3-4名,一级自选集体(U15)运动员 5-6名。每项限报教练员 2人、领队和医生各 1人。以个人身份参赛的运动员,可报教练、领队各1人。

  青少年组:每单位、个人报名人数不限;集体每队运动员 5名。

  (三)报名表提交后,一律不得更换运动员及其竞赛项目。如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凭医院证明在报到前办理运动员的更换手续,替换上来的运动员必须完成被替换运动员所报的所有项目的比赛,且按照被替换运动员抽取的出场顺序进行比赛。

  赛前24小时,如运动员受伤或生病可换人,替换上来的运动员必须完成被替换运动员所报的所有项目的比赛,且按照被替换运动员抽取的出场顺序进行比赛。

  五、竞赛办法

  少年组(U系列):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均进行资格赛、全能决赛、单项决赛。资格赛也是团体总分赛,该赛成绩决定所有决赛的参赛资格。

  青少年组:只进行全能赛。

  (一)团体总分赛(资格赛)

  A组(U15):每队由 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 1-6项动作,由不同运动员每项完成 3套动作,总计 18套动作。

  B组(U13):每队由 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 1-6项动作,由不同运动员每项完成 3套动作,总计 18套动作。

  C组(U11):每队由 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 1-4项动作,由不同运动员每项完成 3套动作,总计 12套动作。

  集体(U15):参加集体自选动作的代表队须完成 2套不同动作。

  (二)全能决赛

  1.少年组(U系列):

  A 组(U15):进行 6 个项目的比赛。参加资格赛的运动员,须参加 4-6项比赛,方可获得全能决赛的资格。取资格赛 4项最好成绩相加前16名运动员参加全能决赛,若第 16名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全能决赛。

  B 组(U13):进行 6 个项目的比赛。参加资格赛的运动员,须参加 4-6项比赛,方可获得全能决赛的资格。取资格赛 4项最好成绩相加前16名运动员参加全能决赛,若第 16名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全能决赛。

  C 组(U11):进行 4 个项目的比赛。参加资格赛的运动员,须参加 3-4项比赛,方可获得全能赛的资格。取资格赛 3项最好成绩相加前16名运动员参加全能决赛,若第 16名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全能决赛。

  根据资格赛的名次,A(U15)、B(U13)、C(U11)组第 17、18名为替补运动员,如替补运动员替换上场比赛,出场顺序按照被代替的运动员的顺序进行比赛。

  集体(U15)(一级自选):取团体总分赛中2套不同动作得分相加前8名的队参加全能决赛,若第8名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全能决赛。参加全能赛的队应完成2套不同动作。

  根据资格赛的名次,第 9、10名为替补队,如替补队替换上场比赛,出场顺序按照被代替队的顺序进行比赛。

  2.青少年组:

  A组:进行 3个项目的比赛。

  B组:进行 3个项目的比赛。

  C组:进行 3个项目的比赛。

  集体(一级规定):进行 1套动作的比赛。

  (三)单项决赛:

  在资格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各单项前8名的运动员和集体队参加该项决赛,若第8名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单项决赛。

  根据资格赛的名次,第9、10名为替补运动员和集体队,如替补运动员或队替换上场比赛,出场顺序按照被代替的运动员或队的顺序进行比赛。

  (四)比赛执行国际体联颁发的《2017-2020 艺术体操评分规则》和中国体操协会颁发的《2018版艺术体操运动员技术等级规定动作》。对于本次比赛中达到运动员等级标准的参赛者,可申请授予相应的运动员等级称号,等级标准参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3)177号]执行。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总分

  以 A(U15)、B(U13)、C(U11)组个人团体、集体(U15) 2套不同的自选动作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二)个人团体

  A组(U15):以资格赛 6项 16套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B组(U13):以资格赛 6项 16套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C组(U11):以资格赛 4项 10套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三)全能

  少年组:

  A 组(U15):以全能决赛中个人 6 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B 组(U13):以全能决赛中个人 6 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C 组(U11):以全能决赛中个人 4 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集体(U15)(一级自选):以全能决赛中 2 套不同动作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青少年组:

  A 组:以 3 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B 组:以 3 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C 组:以 3 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集体(一级规定):以 1 套动作得分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

  (四)单项

  少年 A(U15)、B(U13)、C(U11)组个人和集体(U15)(一级自选)分别以单项决赛成绩决定名次,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五)少年组(U系列)设“最佳形态奖”和“优秀表演奖”,A(U15)、B(U13)、C(U11)组各评选1名运动员。

  (六)青少年组设“艺体之星人气奖”和“艺术表现奖”,A、B、C 组各评选 1名运动员。

  (七)设教练员“成套动作编排奖”,评选办法另定。

  (八)少年组(U系列)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七、裁判员选派办法另行通知。

  (一)裁判员和仲裁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根据补充通知规定报名。

  (二)保险: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参赛。具体事项如下:

  保险时间: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保险种类: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参加比赛过程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事故。

  各参赛单位必须在全国艺术体操竞赛报名系统中提交保险单原件扫描件,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报名信息和材料齐全方可通过系统审核,完成报名。

  (三)每位参赛运动员必须签署《2018年全国青少年艺术体操锦标赛暨全国青少年艺术体操U系列锦标赛免责声明》,在全国艺术体操竞赛报名系统提交原件扫描件,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

  (四)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参赛运动员须在全国艺术体操竞赛报名系统内提交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五)报到:各运动队按补充通知要求报到。裁判员报到时须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及裁判服,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不予安排裁判工作,经费自理。

  (六)比赛音乐:报名后将运动员参赛的成套动作音乐(Mp3格式)发送至体育总局体操中心艺术体操部邮箱ystcb221@126.com。

  报到时将运动员参赛的成套动作音乐 CD 盘交大会,逾期未交将按照规则执行,取消比赛资格,经费自理。

  九、其它

  (一)比赛器械规定:所有少年运动员比赛均须使用成年规格器材(B 组、C组运动员可使用 5米以上的带)。

  (二)参赛运动员食宿、差旅等费用自理。

  (三)参赛队伍冠名和队服广告宣传的有关问题,参照《关于中国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比赛参赛队伍冠名和队服广告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体操字 [1999] 237号)文件执行。

  十、赛前运动员文化课测试

  根据《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在2017年全国青少年比赛中进行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的通知》体青字〔2017〕4号文件要求,定于在2018年全国青少年艺术体操锦标赛进行赛前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比赛前进行,考试时间为 60-120分钟,具体考试地点在赛区公布。

  (二)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艺术体操项目常识。

  (三)考试范围和难度:以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以人教版教材为范本,难度适中。

  (四)试卷分值:综合试卷,满分为 100 分,其中语文满分 40 分、数学满分 30分、艺术体操项目常识 满分20分、英语满分 10分。

  (五)参加人员:凡在小学四、五年级的运动员均须参加赛前文化课测试。运动员参赛资格与文化课测试成绩与挂钩,并按照不及格的5%的比例进行淘汰,成绩不合格者将不能参加比赛,如一队多人(参赛人数的30%以上)将被取消资格,该队只参加测试不计成绩。

  (六)其他:凡在小学四、五年级的参赛运动员须填写《2018年全国青少年艺术体操锦标赛运动员文化课学习有关信息统计表》,电子版报ystcb221@126.com邮箱,未报《文化课学习信息表》将不接收比赛报名。

  十一、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由赛事活动承办单位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成立救援和保障机构。

  (二)赛事活动组委会下设安全保卫部具体履行安保职责。

  (三)赛事活动组委会须确定应急工作信息员和应急电话,负责预警信息的采集和汇报。组委会负责对信息员和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四)预警信息按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上报,重要信息要随时报告。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 赵宇鑫